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 91,379,4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人民币(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1,379,493股增加至109,655,391股(注: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在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
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1,379,493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2.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权益分派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1,379,493 股,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增至
109,655,391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9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116 欧阳华
3 03*****221 许驰
4 03*****006 庄贤才
5 03*****140 杨年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8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股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资本公积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本(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8,534,593 75.00 13,706,918 82,241,511 75.00
首发前限售股 68,534,593 75.00 13,706,918 82,241,511 75.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844,900 25.00 4,568,980 27,413,880 25.00
三、总股本 91,379,493 100.00 18,275,898 109,655,391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具体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09,655,391 股摊薄计算,2022 年年度每股
净收益为 0.58 元。
2、本次实施转股方案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 B2 区第七层701、
702 单元
咨询联系人:许驰
咨询电话:020-82018146
电子邮箱:investor@gloryview.com
十、备查文件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