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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1

宏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2022 年10 月 27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3.60 倍。本次发行价格 40.13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45.12 倍,高于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43.60 倍,
超出幅度为 3.49%;低于可比公司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46.03 倍,存在发行人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1325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2,284.49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46.00 元/股(不含 46.00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46.00 元/股,申购数量小于 75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46.00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750 万股的配售对象,且
系统提交时间晚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 14:46:35:888(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
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46.00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750 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同为
2022 年 10 月 27 日 14:46:35:888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从大到小将 15 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82 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50,92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5,030,510 万股的 1.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0.13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11 月 2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11 月 2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
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114.2245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为 40.13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3.8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1.2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5.1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1.6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40.13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至 2022 年 10 月 27 日
(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3.60 倍。

  (2)截至 2022 年 10 月 27 日(T-4 日),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
下:


                          2021 年扣  2021 年扣  T-4 日股  2021 年扣  2021 年扣
 可比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非前 EPS  非后 EPS  票收盘价  非前静态  非后静态
                                                          市盈率    市盈率

  恒锋信息    300605.SZ  0.2860    0.2547    13.41      46.88      52.66

  银江技术    300020.SZ  0.1509    0.1169      6.74      44.66      57.67

    天亿马    301178.SZ  0.8438    0.7876    29.45      34.90      37.39

  佳都科技    600728.SH  0.1787    0.1670      6.08      34.03      36.40

                        平均值                            40.12      46.03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10 月 27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1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40.13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45.12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发布的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43.60 倍,超出幅度为 3.49%,低于可比公司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46.03 倍,存在发行人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3)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159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4,276 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 55.42%;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2,745,110 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 54.57%,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1,680.57 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5)《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45,632.35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40.13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91,676.58 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7)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 40.13 元/股、发行新股 2,284.49 万股计算,预计发行人
募集资金总额为 91,676.58 万元,扣除预计的发行费用 9,958.92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81,717.66 万元。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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