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4-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其中董事邱洪伟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邱汉周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同华先生、李莎女士、郑志明先生及报告期内届满离任独立董事张艺女士、王彩章先生、庄树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董事会依据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编写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
于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性 情 况 的 专 项 意 见 》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巨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陈章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23年度工作情况及2024年度工作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 2023 年 度 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9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4,920,000.00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合计转增57,968,000股,转增后公司股份为202,888,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相应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相应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章华先生、邱楚开先生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并由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邱汉周先生、杨国贤先生、邱楚开先生、邱桂鑫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聘任魏建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3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5、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相关议案审议的决议。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