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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95 深市 仁信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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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仁信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4-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765,581.2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576,558.13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50,189,023.1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6,945,994.63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7,229,294.32元,资本公积967,615,772.55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
确 定 具 体 的 利 润 分 配 总 额 和 比 例 , 公 司 2023 年 度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476,945,994.6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9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4,920,000.00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合计转增57,968,000股,转增后公司股份为202,888,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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