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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6

仁信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新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62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545 号文同意注册。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3,623.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
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将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T 日)分别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 会”)发布的《首次 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 务规则》(中证协发 [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 26.6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4.08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15.68 倍,超出幅度为181.12%,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 26.08 倍,超出幅度为 69.02%,存在未来发
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32.00 元/股(不含 32.00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32.00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1,200 万股(不含 1,2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
价格为 32.00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1,20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3 年 6 月
13 日 13:52:49:748 的配售对象,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申报顺序从后到前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68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71,36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7,101,850万股的 1.0048%。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6.68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6 月 1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3 年 6 月 19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价格为 26.68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81.15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 26.68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0.8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33.0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3)41.1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44.0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26.68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仁信新材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26”。截至 2023 年 6 月13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5.68倍。

    截至 2023 年 6 月 13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2022 年  2022 年  T-4 日股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扣非前    扣非后  票收盘价  市盈率(倍) 市盈率(倍)
                      EPS(元/ EPS(元/ (元/股)  -扣非前    -扣非后
                        股)      股)              (2022 年) (2022 年)

 天原股份  002386.SZ    0.42      0.41      6.60      15.60      16.06

 华锦股份  000059.SZ    0.33      0.30      6.11      18.48      20.25

 星辉环材  300834.SZ    0.72      0.58      24.41      33.77      41.93

                    算术平均值                        22.62      26.08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6月13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26.6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4.08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13 日(T-4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15.68 倍,
超出幅度为 181.12%,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 26.08 倍,超出幅度为69.02%,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发行人具备持续的产品配方设计能力,产品配方具有一定的独创性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聚苯乙烯高分子新材料在各类细分方向的应用研究。发行人研发团队通过与下游客户的广泛接触,归纳整合主要细分应用场景下 PS 产品的品质与性能参数要求,研发人员经过长期、反复的试验,逐步确定原辅料的主要构成及最佳配比,并通过装置放量试验和下游应用检测确定规模化生产条件下对应的工艺参数,形成固定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此外,与其他聚苯乙烯生产商相比,由于原材料的构成及配比有差异,且不同设备条件下的生产工艺参数也有所不同,因此,发行人的各牌号产品相对而言亦具有一定的独创性。

  在 GPPS 领域,经过多年的技术摸索和生产实践,发行人已熟练掌握高透光聚苯乙烯材料生产、光扩散板聚苯乙烯材料生产等若干专有技术,并向耐高/低
温、抗黄变、抗冲击等细分方向进一步探索研究;在 HIPS 领域,在前期技术储备的基础上,发行人已经基本掌握了普通改苯的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并已经初步具备了 HIPS 的生产能力,未来将加大产品研发投入,逐步扩展至高光泽改苯和耐低温改苯。截至本发行公告出具日,发行人累计共推出 9 个牌号的 GPPS 产
品和 1 个牌号的 HIPS,其中有 6 个牌号的 GPPS 产品被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
会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光电领域、日用品领域、包装领域等,在业内享有较高的市场美誉度。此外,发行人正在规划通过专业人才引进、加强与科研院校的专业性合作等方式提升在高抗冲击聚苯乙烯等产品方向上的技术储备。因此,发行人具备持续的产品配方设计能力。

  ②发行人在设备及工艺改进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积累,具有持续的设备工艺改进能力,形成了多项技术专利和专有技术

  产品配方是核心,技术工艺是关键。发行人聚苯乙烯生产的工艺路线主要依托于广东寰球第二代聚苯乙烯化工设计专有技术。该技术是广东寰球在聚苯乙烯化工设计专有技术的基础上,对国际先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总结和创新形成的新技术。发行人的研发团队在此技术的基础上,作出了若干技术改进,特别是反应釜的配置模式以及部分定制设备的构造设计。

  发行人是行业内首批采用一个预聚釜串联四个平推层流聚合反应釜进行通用性聚苯乙烯生产的企业。采用这种反应釜配置模式,通过“多级聚合、逐级提温提压、脱挥冷凝再循环聚合”的反应流程,可以使物料尽可能达到预定的聚合转化率,分子量分布在期望的最佳范围内,聚合物中苯乙烯单体残留量尽可能降到最低。与“1+3”或“1+5”等其他串联方式相比,采用“1+4”的配置模式,既保障了聚合反应所需的停留时间,又能兼顾反应的效率和经济性,是产品质量和综合性能始终保持稳定的核心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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