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8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56,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08,000,000 股的 0.05%,最高成
交价格为 51.50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50.9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869,916.7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