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4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3 年 8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2 时 30 分
(2)互联网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 月 11 日 9:15—15:00。
2、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长亭路 1 号,昊帆生物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勇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16 名,代表股
份 81,015,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 名,代表股份 69,510,1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6%;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名,代表股份
11,505,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5%;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0 人,
代表股份 16,377,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6%。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015,3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6,377,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015,3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6,377,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015,3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6,377,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015,3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6,377,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余家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015,3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6,377,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何晓恬律师、吉喆律师出席了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