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2 证券简称:汇成真空 公告编号:2024-017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00,000,000.00 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实际金额为8,598,182.70 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20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5,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3,272,994.03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727,005.97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4]518Z0063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1 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200,000,000.00 100,000,000.00
2 真空镀膜研发中心项目 75,000,000.00 75,00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0,000.00 60,000,000.00
合 计 335,000,000.00 235,000,000.0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 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518Z0850 号),2024 年 6 月
6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00,000,000.00 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承诺募集资金投 自筹资金预先投 拟置换金额
序 号 项目名称
资金额 入金额
1 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2 真空镀膜研发中心项目 75,000,000.00 - -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0,000.00 - -
合 计 235,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3,272,994.03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8,598,182.70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8,598,182.70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项目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不含增值税) 拟置换金额
号
东 莞 证
1 券 保 荐 1,000,000.00 1,000,000.00
承 销 费
用
审 计 及 5,660,377.36
2 验 资 费 5,660,377.36
用
3 律 师 费 1,320,754.72 1,320,754.72
用
发 行 手
4 续 费 用 617,050.63 617,050.63
及 其 他
费用
合计 8,598,182.70 8,598,182.70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对募集资金前期
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度情况,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先期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
本次拟置换方案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
的安排一致。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影响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筹资金共计 108,598,182.70 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100,000,000.00 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的实际金额为 8,598,182.70 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本次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筹资金共计 108,598,182.70 元。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518Z0850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
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