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3-042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7 月 5 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68.00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7.08元/股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 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7 月 5 日,以 57.0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85名激励对象授予 6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 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价格:每股 57.08元。
(三)拟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81.60 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 6,800.00 万股的 1.20%。其中首次授予 68.00 万
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 6,800.00 万股的 1.00%;预留 13.60 万股,约占公司股本
总额 6,800.00 万股的 0.20%。
(四)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业务人才和专业人才,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且不包括外籍员工,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总额占授予总占当前公司股本总
姓名 职务 授予股数(股)
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黄孟怀 董事、副总经理 12,478 1.53% 0.02%
刘芫华 副总经理 8,142 1.00% 0.01%
刘锐 董秘、副总经理 6,239 0.76% 0.01%
汪安春 副总经理 12,478 1.53% 0.02%
郭冠利 副总经理 8,360 1.02% 0.01%
黄爱雪 财务总监 7,487 0.92% 0.01%
核心专业人才、内审部负
劳雁娥 5,241 0.64% 0.01%
责人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
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核心业务人 619,575 75.93% 0.91%
才和专业人才等(182 人)
预留权益 136,000 16.67% 0.20%
合计 816,000 100.00% 1.20%
1.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额直接
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2. 公司原财务总监劳雁娥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
其他职务,经公司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黄爱雪女士
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40%
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权益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一个归属期 50%
授予权益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权益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二个归属期 50%
权益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六)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2)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可:
1、以公司 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年营业收入较 2022年
第一个归属期 增长率不低于 50%,
2、以公司 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年净利润较 2022年增长
率不低于 50%。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可:
1、以公司 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年营业收入较 2022年
第二个归属期 增长率不低于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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