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Long Young Electronic (Kunshan) CO.,LTD
(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 9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二〇二二年十月
特别提示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扬电子”、“发行人”、
“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别提示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2.50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
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隆扬电子所
属行业为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
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6.00 倍(截至 2022 年 10 月 11 日,
T-3 日)。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1 日(T-3 日),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的 A
股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T-3 日收盘 2021 年扣非 2021 年扣非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价(元/股) 前 EPS(元/ 后 EPS(元/ 市盈率-扣非 市盈率-扣非
股) 股) 前(2021 年) 后(2021 年)
300976.SZ 达瑞电子 41.51 2.3642 2.2161 17.56 18.73
300602.SZ 飞荣达 14.24 0.0592 -0.2596 240.54 -
002947.SZ 恒铭达 21.36 0.1366 0.3429 156.37 62.29
688093.SH 世华科技 21.44 0.7644 0.6092 28.05 35.19
平均值 22.81 38.74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10 月 11 日(T-3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1 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22.50元/股对应的2021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
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3.63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11 日(T-3
日)发布的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具体而言,投资公司股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比例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44%,跌幅限制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
风险。
(二)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对终端客户存在重大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最终应用于苹果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6.37%、72.53%及 70.32%,占比较高,公司产品收入对苹果公司存在重大依赖。
公司自 2010 年以来获得终端品牌苹果公司的供应商资格认证,苹果公司及其电子制造服务商均有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若公司无法通过苹果公司及其电子制造服务商供应商资格复审,则无法向苹果公司及其电子制造服务商继续销售,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若公司未能开发出满足苹果公司需求的产品,或者苹果公司开发了其他同类
供应商而减少了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公司的产品收入将出现下滑。此外,若苹果公司的产品销售或其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的产品收入下降,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产品需求下滑的风险
公司产品大多根据终端应用产品需求定制化开发、生产,涉及应用领域主要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与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终端应用产品销量以及新产品的开发能力等密切相关。
近年来,3C 行业特别是笔记本电脑领域,因用户渗透率趋于饱和导致产品
出货速度放缓。若未来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出现下降或终端应用产品的销量不及预期,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将下滑,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近年来 3C 电子设备更新迭代速度加快,呈现多功能、轻量化、个性化发展
趋势,内部元器件数量增多、精密度提升,同时结构更加紧密,对电磁屏蔽材料提出了更高的稳定性和更好的屏蔽效能的要求。若未来公司新产品的开发不及预期,未能及时生产出满足终端应用市场更新换代需求的电磁屏蔽类产品,公司产品的销量将出现下滑,从而导致公司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2020 年,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终端产品组装生产所需的物料供应
较为紧张。公司复工复产较早,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司产品在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等终端产品的供应份额占比。随着疫情逐渐稳定,其他同类供应商复工复产,公司可能面临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供应份额回落的风险。
(三)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6,845.96 万元、42,533.98 万元及
42,833.93 万元,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的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26.31%。公司终端
客户较为集中,各期来源于存量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96.63%、98.38%和96.64%,占比较高,且公司在主要客户同类产品供应份额占比已较高。
随着消费电子市场需求趋于饱和,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等终端产品的全球出货量增速将逐步放缓,相关企业的市场竞争将趋于白热化。未来若终端产品出货量出现下滑,公司不能持续推出高品质的产品满足市场需求,或无法开拓新的
应用领域并持续获得新增客户,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四)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7.28%、65.73%及 63.25%,主营业
务毛利率较高,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用工成本、产品结构以及行业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
若未来新进入者向公司所在领域渗透,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升而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公司未能及时推出新的技术领先产品有效参与市场竞争以及公司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开拓其他低毛利率领域客户等情况发生,公司毛利率将存在下降以及无法维持较高水平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