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8 证券简称:欣灵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6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于 2023 年 3 月 1 日
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提名胡志兴先生、胡志林先生、张彭春先生、瞿博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程颖女士、项国友先生、彭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程颖女士、项国友先生、彭松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程颖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其中拟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次换届完成后,樊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樊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樊健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志兴: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2月出生,初中学历,高级经济师。胡志兴为公司创始人之一。1979年起作为个体工商户从事低压电器的生产及销售;1991年12月创办公司前身欣灵继电器厂;199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胡志兴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722.50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份的16.81%,通过乐清市欣伊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欣哲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欣伊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欣灵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当前公司总股份的6.6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系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志林之兄,公司董事会秘书胡伊特之父,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瞿博秀之母胡小琴之兄,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胡志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7月出生,初中学历。胡志林为公司创始人之一。1991年12月与胡志兴共同创办公司前身欣灵继电器厂;1999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胡志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722.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6.81%,通过乐清市欣灵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当前公司总股份的5.0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公司董事会秘书胡伊特之父、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志兴之弟,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瞿博秀之母胡小琴之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张彭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8月出生,初中学历,高级经济师。1995年1月至1997年2月任乐清市海伦开关厂厂长;1997年2月至1999年6月任德力西集团瑞安交通电器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999年6月至2006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彭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697.8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81%,通过乐清市欣灵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当前公司总股份的0.7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瞿博秀: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4月至2021年5月历任寰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财务主管、财务副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浙江途骜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瞿博秀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为公司持股超5%的股东乐清市欣灵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瞿建光之子,为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志兴之妹、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志林之姐胡小琴之子,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颖: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至今任职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现任副教授;现兼任大洋世家(浙江)股份公司、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程颖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项国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9月至2020年9月任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履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项国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彭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7月至2003年5月任珠海证券公司分析师;2003年5月至2007年3月任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新闻部记者;2007年3月至2011年7月任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中心副主任;2011年7月至2015年6月任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舆情中心主任;2015年6月至2020年9月任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深圳时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杭州梅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兼任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彭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