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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87 深市 光大同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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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光大同创: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5:00 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
增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会董事 7人,实到 7 人,占公司董事总人数(7人)的100%。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总经理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客观总结了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并且对于 2024 年度公司的工作安排,是切实可靠且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权利,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提出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6,06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合计 38,032,5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 30,426,000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相匹配,兼顾了股东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已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提高向银行贷款的效率,保障公司日常运营和持续发展,预计 2024 年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不超过 56,100.00 万元的担保,以上担保为公司、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4年度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此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
信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议案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最低要求,故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唐都远、冯泽辉、曾晓亮的任职经历以及其出具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曾晓亮、冯泽辉、唐都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
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并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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