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61 号”文注册同意,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1,9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32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110,808.00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7,801.10 万元后,主承销商东方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人民币
103,006.90 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70.6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436.2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23]313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5,427.62 万元,其中包含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20,904.97 万元,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30,022.65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流动资金 4,500.00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
额)余额为45,639.52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4,902.7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736.73 万元。明细表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存入专户(注) 103,006.90
减: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904.97
直接支付募投项目 30,022.65
置换前期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23.90
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845.00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
加: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 529.14
的净额
募集资金余额 45,639.52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736.73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34,902.79
注:募集资金到位存入专户的资金中包含募集资金净额100,436.25万元及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各项外部费用2,570.6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 4 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光
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9 月 11 日,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东
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相
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
子公司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公司及各方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新安 79150078801500002325 募集资金专户 1,710,082.76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新安 79150078801700002324 募集资金专户 25,421,480.99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55965344310558 募集资金专户 19,773,658.62
分行高新园科创支行
交通银行深圳华发支行 443066319013007324282 募集资金专户 50,209.59
交通银行深圳华发支行 443066319013007417046 募集资金专户 15,184,781.3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3010122002403042 募集资金专户 16,912,309.57
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55933761810161 募集资金专户 64,608.38
分行高新园科创支行
兴业银行深圳南新支行 337180100100389677 募集资金专户 18,920,089.98
兴业银行深圳南新支行 337180100100392457 募集资金专户 470,321.57
兴业银行深圳南新支行 337180100100389796 募集资金专户 29,923.4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新安 79150078801400002436 募集资金专户 8,829,857.34
支行
合 计 107,367,323.59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新增全资子公司安徽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前期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需求,加快募投项目实施建设,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相应增加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地址为实施地点。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地址为实施地点。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前期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1,528.87 万元,其中: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 20,904.97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623.90 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深圳
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6044 号)。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