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6 证券简称:未来电器 公告编号:2024-014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3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31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31 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吴开路 8 号办公楼五楼董事会
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莫建平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7 人,代表股份 95,002,2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67.8587%。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95,00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857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5%。
4、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莫建平先生、莫文艺女士、楼洋先生、金增林先生、陈富先生、楼铭达先生所获票数均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0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莫建平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1.0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莫文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1.0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楼洋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1.0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金增林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1.0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陈富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1.0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楼铭达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2.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明全先生、彭炳松先生、耿志坚先生所获票数均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郭明全平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2.0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彭炳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2.0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耿志坚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3.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郁晓平先生、黄菊华女士所获票数均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3.0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郁晓平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3.0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黄菊华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4.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项下的子议案 4.01、4.0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4.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
对 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反对 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5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
对 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反对 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5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
对 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反对 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5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
对 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反对 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5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
对 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反对 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5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