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5-005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2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595,238 股至 1,190,47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27%至 0.5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
金,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而导
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5)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进一 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 发展,公司在综合考量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 结合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计划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 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2、拟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2元/股(含本数)。
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
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拟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
施完成之日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按照相
关规定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
行;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本次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
购股份数量为595,238股至1,190,47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27%至 0.54%。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和金额为准。
(五)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2024 年 10 月 17 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
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本公司股票,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为充实公司的回购资金实力,公司积极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股票回购贷款支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 4,5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4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1,190,476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4%。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种类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83,805,865 38.03 84,996,341 38.57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6,579,625 61.97 135,389,149 61.43
股份总数 220,385,490 100.00 220,385,49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且以四舍五入测算数据,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42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595,238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种类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83,805,865 38.03 84,401,103 38.3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6,579,625 61.97 135,984,387 61.70
股份总数 220,385,490 100.00 220,385,49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且以四舍五入测算数据,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
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
股份不会损害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公司本次回购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
坚定信心,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升,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优秀员工的
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287,233.47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1,451.10万元、公司流动资产190,464.43万元。按2024年9
月30日的财务数据及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5,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
总资产的1.74%、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92%、占公司流动资产的
2.63%。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条件。此外,本次回购可以在回购期间内择机进行,具有一定弹性, 资金支付压力较小。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 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罗洪鹏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