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1 证券简称:赛维时代 公告编号:2024-031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首次及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日:2024 年 6 月 11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164.8212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1159.4977 万股,预
留授予 5.3235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12.44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4 年 6 月 11 日为首
次及预留授予日,以12.4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3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159.4977万股限制性股票,向 8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5.3235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 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调整后):
获授限制 占本计划拟 占本激励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 授予权益总 计划公告
量 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
(万股) 额的比例
一、首次授予部分
1 陈晓兰 中国 董事 32.0000 2.75% 0.08%
2 林文佳 中国 财务负责人 32.0000 2.75% 0.08%
3 帅勇 中国 副总经理 18.0000 1.55% 0.04%
4 艾帆 中国 董事会秘书 12.0000 1.03% 0.03%
5 JIAHUATENG 美国 中级管理人员 6.4148 0.55% 0.02%
6 HONGKAI WANG 美国 中级管理人员 2.1659 0.19% 0.01%
7 DONGKAI CHEN 美国 中级管理人员 3.0000 0.26% 0.01%
其他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053.9170 90.48% 2.63%
(425 人)
二、预留授予部分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5.3235 0.46% 0.01%
(8 人)
合计 1164.8212 100% 2.9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
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
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2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
3.以上百分比是四舍五入之后的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4.上表中外籍激励对象姓名与前期披露公告名单不完全一致,系因本次统一调整为护照登记姓名,不存在
激励对象变更或调整的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
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 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4 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各个批次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个批次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预留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
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四)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增长率不低于 30%或以 2023 年公
司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增长率不低于 25%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增长率不低于 55%或以 2023 年公
司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增长率不低于 85%或以 2023 年公
司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增长率不低于 8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4 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 2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增长率不低于 55%或以 2023 年公
司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增长率不低于 85%或以 2023 年公
司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增长率不低于 8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卓越、超出期望、符合预期、未及预期四个档次。
考核结果 卓越 超出期望 符合预期 未及预期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100% 10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即考核结果达到“符合预期”及以上),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