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1 证券简称:赛维时代 公告编号:2024-024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康利城 6 栋 11 楼公司
会议室。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文平先生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36,159,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18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00,80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8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5,353,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6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158,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609%;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3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158,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609%;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3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158,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609%;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3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158,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609%;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3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158,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609%;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3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356,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1,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826%;反
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391%;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783%。
该议案获得通过,其中关联股东厦门君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43,812,440 股)、厦门君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0,289,920 股)、福建赛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份 3,698,640 股)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7,801,000 股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157,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1,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826%;反
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391%;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783%。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158,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609%;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3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157,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1,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826%;反
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391%;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783%。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154,4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609%;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3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