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1 证券简称:赛维时代 公告编号:2023-025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先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相关费用,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 4,01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0.4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0,04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96,947,169.66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23,097,830.34 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含增值税)
60,15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 759,895,000.00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566 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号
1 时尚产业供应链及运营中 16,459.29 16,459.29
心系统建设项目
2 物流仓储升级建设项目 9,015.69 9,015.69
3 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 8,770.67 8,770.67
4 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 28,000.00
合计 62,245.65 62,245.65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存在部分需要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中包括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人员费用,此类费用一般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统一划转。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直接支付募投项目相关人员费用可操作性较差。
2.募投项目中涉及日常差旅费、办公费、设备费、材料费、其他费用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便利性较低。
3.募投项目“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所需资金若先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内的人民币购汇,换取外币,再以外币支付项目所需款项,购汇时会有一定额外的购汇成本,且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香港兰玛特有限公司(HONGKONG LINEMART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兰玛特”)境外销售的
回款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等外币,其账户留存有美元、欧元等外汇。因此,公司拟通过香港兰玛特自有外汇支付“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中境外部分的所需资金,后续定期统计垫付的款项金额,再从香港兰玛特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款至香港兰玛特自有资金账户。
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运营管理效率,且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流程
1.业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交付款申请,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中心根据审批通过的付款申请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若采用自有外汇支付时,财务中心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自有外汇付款,并汇总外汇使用支付资金明细表;
2.公司财务中心定期统计募投项目中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的情况,建立明细台账;
3.财务中心定期统计未置换的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至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先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相关费用,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操作便利性,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