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7 证券简称:鼎泰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1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现将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2 号)核准,公司 2022 年 11 月于深
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00 股,发行价为22.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4,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7,525,972.5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6,474,027.45 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出具天职业
字[2022]44312 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33,461,128.64 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1、2022 年 11 月 15 日募集资金总额 1,144,000,000.00
减:发行费用(中信证券的含税承销费用、保荐费用) 74,660,000.00
2、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信证券转来的募集资金 1,069,340,000.00
减:发行费用(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之外的发行费用) 27,092,010.28
加:发行费用相应的增值税款 4,226,037.73
3、2022 年募集资金净额 1,046,474,027.45
加:2022 年度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748,033.21
加:尚未划走的发行费用 9,695,646.24
减:2022 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5,457,209.13
其中: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注 1) 99,269,474.13
其中: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6,187,735.00
减:现金管理转出金额 110,000,000.00
4、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801,460,497.77
加:2023 年度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14,688,718.19
减:2023 年度划走上期尚未划走的发行费用 9,695,645.93
减:2023 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8,754,616.92
减:2023 年度现金管理转出金额 530,000,000.00
5、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77,698,953.11
加:2024 半年度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6,994,393.64
加:2024 半年度理财赎回金额 20,000,000.00
减:2024 半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9,249,302.59
6、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15,444,044.16
注 1:公司于 2022 年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9,926.94 万元,
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723.04 万元,合计置换 10,649.98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开设了六家银行专项账户,分别是,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东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东莞厚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出计划投入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公司会计部门设立台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同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与广发银行东莞分行、中信银行东莞分行、招商银行
东莞厚街支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62,000.00 万
元,明细详见“三、(三)闲置募资基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
币 1,544.40 万元,募资资金专户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用于的募投项目 余额 备注
广发银行东莞厚街支行 9550880228321900398 PCB 微型钻针生产基地建 10,544,156.59 注 2
设项目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8110901013501504823 精密刀具类产品扩产项目 1,725,959.16
招商银行东莞厚街支行 377900059110560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2,231,131.03
借款项目
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636958582 超额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929,181.16 注 1、
注 2
中国银行东莞厚街支行 643176378466 超额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5,994.98 注 1、
注 2
中国建设银行鼎盛支行 44050177004500001144 超额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7,621.24 注 1、
注 2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