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7 证券简称:鼎泰高科 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增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
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继续有效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金额及期限:拟增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5、资金来源: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予以披露。
二、审议程序
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定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但投资品种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增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
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