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7 证券简称:鼎泰高科 公告编号:2023-059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829,394,138.88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99,058,620.06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数据孰低原则,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199,058,620.06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拟以现有总股本 410,00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1,500,000 元(含
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在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
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
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61,500,000 元(含税)。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考虑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董事会从经营实际出发提出该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能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同时,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