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的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9 月 26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每股 11.63 元。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