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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9

致欧科技: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76        证券简称:致欧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致 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事宜已经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同意。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50 号)同意注册,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0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4.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0,099,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98,018,645.54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892,080,354.46 元,已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 0338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37,841.43 万元(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委托理财、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现金管理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拟投资品种

    1.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 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
资金拟购买的产品品种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事宜。授权时限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八)其他说明

    本事项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原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不再执行,未尽事宜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予以承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虽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由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中
心共同评估,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 公司财务中心办理购买现金管理、委托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
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中心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并建立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台账;

    3.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现金管理、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
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 公司审计中心负责对现金管理、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委托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
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预计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出的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相关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健全。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事项。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2024 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事项无
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委托理财
  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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