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6 证券简称:致欧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致 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 部门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1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并; 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激励;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份的; 所必需。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2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者法律
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
方式进行。
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或要约方式进行。
交易方式进行。
3 第四十六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第四十六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 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
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 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 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
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 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
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 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理由并公告。 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4 第五十五条 …… 第五十五条 ……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有关提案涉
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 及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发表意见的,发布
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 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相
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关意见。
5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 ……
(四)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 (四)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 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
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 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依
定。 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
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6 第九十五条 …… 第九十五条 ……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罚,期限未满的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施,期限尚未届满;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内容。 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
他内容。
7 第九十九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第九十九条 非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
大会予以撤换。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
会予以撤换。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
日起 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
董事职务。
8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
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 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在改 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 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
履行董事职务。 本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
业人士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
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公司应
当自该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 60日内完
成补选。
9 第一百〇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 第一百〇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
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国家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设独立董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设独立董事 3
事 3 名,其中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 名,其中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
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 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关
尤其是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
害。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 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 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独立董事履行下列职责:(一)参与董事会
个人的影响。 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二)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应当经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或其可以提出建议事
项所列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
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
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