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3-68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2 月 13 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玮科技”或
“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给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给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委托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如存款、国债、收益凭证、货币型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等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 7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述
委托理财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在上述期限内,理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五)委托理财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及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确保不影响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将密切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并且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7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且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委托理财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已采取了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以保证资金安全。因此,同意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7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凌玮科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对凌玮科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