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1 证券简称:敷尔佳 公告编号:2024-069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春节前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号召,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经营发展成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
情况,公司拟在春节前实施分红,并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春节前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13,721,618.43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未分配利润为
2,334,852,426.6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10,866,724.00 元,按照孰低原则,可供分配利润为1,810,866,724.00 元。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总股本 40,00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人
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00,040,000.00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春节前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精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经营发展成果,符合回报投资者的原则,同意公司在春节前实施分红。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请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