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1 证券简称:敷尔佳 公告编号:2023-022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同意。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3年12月5日,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0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003.7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722.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0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 家。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拟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北京大华国际计提的职业风险金100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政德,201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璐云,201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辛庆辉,200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1月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量5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3. 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3年(2020年-2022
年),此期间大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大华、北京大华国际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大华国际、大华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关于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北京大华国际已经在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了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的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5.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