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8 证券简称:丰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4- 041
股东台州市黄岩丰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 息一致。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台州市黄岩丰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红股权”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丰红股权持有公司股份3,773,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 。其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1,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1 台州市黄岩丰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3,773,760 3.14%
合伙)
3,773,760 3.14%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0,100,000股。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一)减持计划
1、拟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于 2023 年12 月1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1,201,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 、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 年11月28 日至2025 年2月27日;
6、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丰红股权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丰红股权关于减持的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上述减持股份比例,本企业及本企业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合并计算。
(2)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丰红股权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亦未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丰红股权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丰红股权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公司将督促股东遵守承诺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 、丰红股权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丰红股权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