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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立智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20

丰立智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68    证券简称:丰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4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100,000股,发行价格为22.3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72,13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2,232,027.2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900,972.79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9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2年12月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7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额

            小模数精密齿轮及精密

    1                              14,590.78        14,000.00

              机械件扩产项目

    2      齿轮箱升级及改造项目    11,177.33        11,000.00

    3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6,266.64        6,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合计                  39,034.75        38,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拟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3.82%(低于3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本次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1、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月1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将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亦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
民币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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