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序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 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第一百五十 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
八条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
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实施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二)实施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 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召开
第一百六十 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
条 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 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
期现金分红。 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
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
(四)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
公司应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综合考虑 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
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发展目标和 分红方案。
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以每三年为一个
周期,制订周期内股东回报规划,明确 (四)决策程序和机制
三年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 公司应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综合考虑公司盈
规划及期间间隔等内容。 利情况、资金需求、发展目标和股东合理回报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 等因素,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周期内股董事会结合本章程、公司盈利情况、资 东回报规划,明确三年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形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利 式,现金分红规划及期间间隔等内容。
润分配预案,并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并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对于公 结合本章程、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司当年未分配利润,董事会在分配预案 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利润分配预案,并由董事中应当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者原则。 会制订、修改并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 准。对于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董事会在分配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预案中应当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者原则。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程序要求等事宜,并详细记录管理层建 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董事会投票 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表决情况等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 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司档案妥善保存。董事会审议股票股利 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作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考虑公司成 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董事会审议股票股利利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 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
素。 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 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通过。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 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红方案,监事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 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情况发表专项说明或意见。监事会应对 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
情况进行监督。 方案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公司
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监事应就相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 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或意见。行审议表决。为切实保障社会公共股股 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回报规划的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和符合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其在股东大 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会上的投票权,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表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 决。为切实保障社会公共股股东参与股东大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会的权利,董事会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公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开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应当通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以上通过。 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1、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2、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 1、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
并提出审核意见; 配方案;
3、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 2、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时 审核意见;
应同时披露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3、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 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监
司可以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 事会的审核意见;
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可以提
5、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公 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
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 表决;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或公司董
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
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董
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
发事项。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