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深 圳 市一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修订《公 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序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六条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经三分之
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会会议决议。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权: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第四十三条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算方案;
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损方案;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 议;
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决议;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交易事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项;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担保事
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 项;
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5%以上的关联交易;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十六)未在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中批准年度借款 项;
额度的,公司临时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单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
笔借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50% (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以上的。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十七)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
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书面方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
第五十八条 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日 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前述期限在计算时不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前述期限在计算
包含会议召开当日。 时不包含会议召开当日。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
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 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第六十条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四)是否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的情形,或董事、监事候选人存在最近 36 个月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
关政府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或存在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情形;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重要事
项。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 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
第六十四条 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 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股票账户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卡 。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
第七十三条 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
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
第七十五条 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出席会 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
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
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 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
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