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4 年 11 月 28 日,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三人,以通讯方式参会独立董事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原则,并以书面形式记名投票方式予以表决,现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其中 3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系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现金流状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后审慎提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决议。
独立董事: 蔡荣鑫、张春艳、刘晓军
2024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