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5 证券简称:矩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1号)同意注册,矩阵纵横设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4.72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1,041,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47,728,697.26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1月16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2]第ZL10422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已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用途
主体 (元)
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 8110301012800777888 352,240,000.00 总部设计中心建
福华支行 设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 755950890910507 232,370,400.00
中心区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 设计服务网络建
矩阵纵 有限公司深圳 9550880223702600709 201,465,700.00 设项目
横设计 科苑支行
股份有 中国建设银行 智能设计平台建
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44250100008600003361 57,801,000.00 设项目
深圳景苑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4250100008600003362 39,831,300.00 信息化建设项目
深圳景苑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 超募资金及其他
有限公司深圳 8110301013300652250 86,624,052.83 发行费用
福华支行
合计 970,332,452.83
备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7,728,697.26 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差额部分为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包含审计费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上市费用)共计2,260.38万元(不含增值税)。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监管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监管银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监管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监管银行)
丙方: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已在乙方及其下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章睿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422号)。
特此公告。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