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3 证券简称:美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 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超过1%暨减持至5%以下的
权益 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宁波市公诚勇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宁波市公诚勇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深圳市公诚勇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公诚勇毅”)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诚勇毅持有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0,33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公诚勇毅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诚勇毅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于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2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32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587%。本次权益变动后,公诚勇毅持有公司的股份由26,660,000股降至20,332,900股,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且持股比例降至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市公诚勇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西楼A1036-4室(住所申
住所
报承诺试点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2月4日
股票简称 美好医疗 股票代码 301363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6,327,100 1.55587
合 计 6,327,100 1.5558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26,660,000 6.55585 20,332,900 4.999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660,000 6.55585 20,332,900 4.999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是□ 否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 是□ 否
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股东触及权益变动报告义务的情况
公诚勇毅自持股初始至今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公诚勇毅 大宗交易 无限售流通股 2023 年 11 月 6 日 500,000 0.12295%
公诚勇毅 大宗交易 无限售流通股 2023 年 11 月 20 日 1,045,000 0.25697%
公诚勇毅 大宗交易 无限售流通股 2023 年 11 月 21 日 80,000 0.01967%
公诚勇毅 大宗交易 无限售流通股 2023 年 11 月 28 日 1,803,000 0.44337%
公诚勇毅 大宗交易 无限售流通股 2023 年 12 月 4 日 2,899,100 0.71291%
合计 6,327,100 1.55587%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诚勇毅持有公司股份为 26,66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6.55585%,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前发行的股份,已于 2023年 10 月 12 日上市流通。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诚勇毅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由 26,660,000 股减少至
20,332,900 股,持股比例由 6.55585%减少至 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诚勇毅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公诚勇毅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诚勇毅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1、 股东公诚勇毅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变动超过 1%的告知函》;
2、 股东公诚勇毅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变动明细表。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