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1 证券简称:众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51,558,445.54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总额为 264,456,430.29 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等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承诺,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拟以公司 2024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116,33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0.5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5,816,8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分配使用。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与公司的成长性相符合,与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预案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和发展情况,能够在保障公司财务状况健康稳定的前提下,增强投资者的回报水平。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