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1 证券简称:众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3 月 20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3ZZAA3B0004《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为 59,955,844.02 元,经提取法定公积金5,995,584.40 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07,046,117.28 元,2022 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 161,006,376.90 元。
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承诺,经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拟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6,336,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5,816,8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与公司的成长性相符合,与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中对于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预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后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拟定,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的权益,能够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