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4-060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顺利推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金额及募投项目作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50,000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 年产 32 万吨磷酸锰铁锂项目 442,544 280,000
2 年产 7.5 万吨超长循环磷酸铁锂项目 90,815 50,000
3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项目 90,434 60,000
4 年产 2 万吨碳酸锂和 8 万吨磷酸铁的废旧磷酸 125,759 70,000
铁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90,000 190,000
合计 65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80,000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 年产 32 万吨磷酸锰铁锂项目 442,544 280,000
2 年产 7.5 万吨超长循环磷酸铁锂项目 90,815 50,000
3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项目 90,434 6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 90,000
合计 48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
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步修订并更新编制了《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步修订并更新编制了《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步修订并更新编制了《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进行了进一步分析,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编制了《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