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裕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2321 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湖南裕能”,股票代码为“301358”。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23.77元/股,发行数量为18,931.32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5,679.39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330.382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03%;其他战略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349.0133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22.97%。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679.39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无需向网下回拨。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601.574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650.35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435.24780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6,504,0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7,951.174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5,300.7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367971975%,有效申购倍数为2,717.59826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2月1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330.382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03%;其他战略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349.0133万股,约占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22.97%。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679.39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无需向网下回拨。
截至2023年1月17日(T-4日),战略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 战略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号 (股) (元) (月)
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2,862,320 68,037,346.40 12
1-1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五组合 1,431,160 34,018,673.20 12
1-2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六组合 1,431,160 34,018,673.20 12
2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0,819,570 257,181,178.90 12
3 国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滁 2,289,856 54,429,877.12 12
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1,431,160 34,018,673.20 12
5 富国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858,696 20,411,203.92 12
券投资基金
6 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503,891 463,607,489.07 12
7 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合 5,724,640 136,074,692.80 12
伙企业(有限合伙)
8 中信建投股管家湖南裕能 1 号战略 8,624,316 204,999,991.32 12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9 中信建投股管家湖南裕能 2 号战略 2,187,631 51,999,988.87 12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 中信建投股管家湖南裕能 3 号战略 2,491,880 59,231,987.60 12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56,793,960 1,349,992,429.20 -
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52,824,469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255,637,628.13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83,031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4,350,646.87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79,511,74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889,994,059.8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7,954,528 股,约占网下发行
总量的 10.004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20%。
三、中信建投证券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中信建投证券包销,中信建投证券包销股份数量为183,031股,包销金额为4,350,646.87元,包销股份数量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0.0967%。
2023年2月3日(T+4日),中信建投证券将包销资金与战略投资者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中信建投证券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网上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凯恒中心B座10层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6451551、010-86451552
传真:010-85130542
发行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3日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