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4-056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
北方长龙,证券代码:301357)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 年 10 月 11 日、2024 年
10 月 14 日、2024 年 10 月 15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
2、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拟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目前相关
编制工作正常进行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形,且未向第三方提供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信息。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