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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57 深市 北方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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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8

北方长龙: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3-035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陈跃先生(董事长)、相华先生(副总经理)、孟海峰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常浩先生。

  2、独立董事:赵彤先生、郭澳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吴韬先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连续任期不得超过 6 年。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陈跃先生、赵彤先生、孟海峰先生,其中陈跃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赵彤先生、陈跃先生、吴韬先生,其中赵彤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郭澳先生、吴韬先生、相华先生,其中郭澳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韬先生、郭澳先生、常浩先生,其中吴韬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均不低于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二分之一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郭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张尊宇先生(监事会主席)、程慧敏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吴斌先生。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内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三、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聘任情况

  1、总经理:陈跃先生

  2、副总经理:相华先生

  3、副总经理:程艾琳女士

  4、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孟海峰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仇昊先生

  6、内审负责人:武晓霞女士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等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孟海峰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仇昊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东路 699 号军民融合创新园(B 区)11 栋 2 层;

  联系电话:029-85836022;

  传真:029-85878775。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

附件:

                            陈跃先生简历

  陈跃先生,1959 年生,本科学历,医学专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 1999 年 5 月创办宁波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龙投资”)以来,历任长龙投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现任长龙投资执行董事。自 2003年 1 月北京华跃长龙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跃长龙”)设立以来,历任华跃长龙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华跃长龙执行董事。自 2010 年 3月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龙有限”)设立以来至 2020 年5 月,历任长龙有限执行董事、经理,自长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陈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145 万股;公司股东长龙投资持有公司 1,700 万股,陈跃先生通过持有长龙投资 99.90%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股东横琴长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长龙”)持有公司 255 万股,陈跃先生通过持有横琴长龙 69.00%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相华先生简历

  相华先生,1978 年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2002 年 11 月至 2010 年 2 月,历任北京华跃长龙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计划员、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0 年 3 月至今,历任公司生产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横琴长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长龙”)直接持有公司 255 万股,相华先生通过持有横琴长龙 8.80%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孟海峰先生简历

  孟海峰先生,1978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MBA),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 年 9 月至 2011 年 1 月,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员、经理、高级经理。2011 年 1 月至 2015 年 6 月,
任西安嘉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杭州丰
联金融服务外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北京同
城翼龙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CFO)。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深圳
市拾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COO)。2019 年 8 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海峰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横琴长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长龙”)直接持有公司 255 万股,孟海峰先生通过持有横琴长龙 13.00%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5 条规定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常浩先生简历

  常浩先生,1989 年生,本科学历,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留居权。2012 年 6 月至 2018 年 9 月,历任中国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
公司质量工程师、质量主管。2018 年 9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西安希德电子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保障体系负责人。2020 年 4 月至今,历任公司质量部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质量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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