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6 证券简称:天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振股份”)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5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3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89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5,377,523.55 元(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84,622,476.4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到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K10392 号《浙江天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金融机构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 浙江天振科技 年产 3000 万平方
有限公司安吉 股份有限公司 403981912195 米新型无机材料 正常使用
县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复合地板智能化
生产线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 浙江天振科技
有限公司湖州 股份有限公司 352010100102988888 补充流动资金 正常使用
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 浙江天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9135101040036356 超募资金 正常使用
安吉县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 浙江天振科技 年产 2000 万平方 已开户,三
有限公司安吉 股份有限公司 405245253789 米新型无机材料 方监管协议
县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复合地板智能化 签署中
生产线项目
浙江天振科 年产 2500 万平方 已销户,具
宁波银行股份 技股份有限公 米新型无机材料 体见披露于
有限公司杭州 司募集资金专 71170122000294775 复合地板智能化 巨潮资讯网
富阳支行 户 生产线项目 的相关公
告。
已销户,具
招商银行股份 浙江天振科技 体见披露于
有限公司湖州 股份有限公司 571905886610404 超募资金 巨潮资讯网
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的相关公
告。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情况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业务办理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认真调查和慎重评估,公司决定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储超募资金,并授权董事长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业务办理及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此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业务办理及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新增募集资金账户事项并授权董事长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业务办理及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新增募集资金账户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拟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天振股份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综上,保荐机构对天振股份拟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