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6 证券简称:天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5 号)同意注册,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振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3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89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105,377,523.55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84,622,476.4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K10392 号《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浙江天振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403981912195 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安吉县支行 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
募集资金专户 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浙江天振科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湖州分行 352010100102988888 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专户
浙江天振科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安吉县支 19135101040036356 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专户 行
三、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拟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的发展需要,变更“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将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44,280 万元变更投资于新项目“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年产 2000 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的建设,为便于新项目募集资金的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该事项需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户设立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募集资金开户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
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安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管要求。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户设立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募集资金开户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该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
资金专户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