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6 证券简称:天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
会将于 2023 年 8 月 12 日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
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 2023 年 8 月7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于2023年8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第二届监事会主席、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选举后的相关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方庆华先生(董事长)、朱彩琴女士、王益冰先生、吴阿晓女士;
独立董事:徐宗宇先生、韦军先生、马宁刚先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以上董事任期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名称 委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 韦军、王益冰、方庆华 方庆华
审计委员会 朱彩琴、韦军、徐宗宇 徐宗宇
提名委员会 徐宗宇、朱彩琴、马宁刚 马宁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吴阿晓、马宁刚、韦军 韦军
以上委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战略委员会的召集人方庆华为公司董事长,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徐宗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汤文进先生(监事会主席)、林玉君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吕雄鹰先生。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以上监事任期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不低于监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高级高理人员
总经理:方庆华先生;
副总经理:朱泽明先生;
财务负责人:吴阿晓女士;
董事会秘书:吴迪军先生。
(二)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冯文勇先生。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吴迪军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冯文勇先生(简历见附件)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吴迪军先生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
从业经验。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迪军/冯文勇
联系电话:0572-5302880
传真:0572-5302880
电子邮箱:sd@tzbamboo.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安吉县塘浦工业园乌石坝路 789 号
五、公司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吴阿晓女士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离任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阿晓女士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吴阿晓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7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方庆华先生,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高级经济师。1986 年 6 月至 1993 年 5 月,担任报福竹工
艺品厂厂长;1993 年 5 月至 1998 年 10 月,担任安吉竹木产品开发公司技术科
长;1998 年 10 月至 2003 年 1 月,担任安吉天振竹制品厂法定代表人兼厂长;
2003 年 1 月至 2020 年 8 月,担任浙江天振竹木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振
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振股份”)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21 年 2 月,担
任安吉子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子居”)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 2 月至今,担任安吉子居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方庆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7,966,000 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 40.73% ,通过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亚华”)间接持有公司 5,047,920 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 2.34%;方庆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方庆华先生与非独立董事朱彩琴女士系夫妻关系,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股东朱方怡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6%的股权)、方欣悦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6%的股权)系父女关系,系公司股东安吉亚华(直接持有公司 7.5%的股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高管朱泽明先生系叔侄女婿关系(朱泽明先生系朱彩琴女士的叔叔);除此之外,方庆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庆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朱彩琴女士,1974 年 4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2003 年 1 月至 2020 年 8 月,担任天振有限副总经理、监事;2020 年 8 月至今,
担任天振股份董事;2016 年 7 月至 2021 年 2 月,担任安吉子居监事;2021 年 2
月至今,担任安吉子居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海南德利嘉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朱彩琴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30,294,000 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14.03%,通过安吉亚华间接持有公司 4,017,600 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 1.86%朱彩琴女士与非独立董事方庆华先生系夫妻关系,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股东朱方怡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6%的股权)、方欣悦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的股权)系母女关系,与公司高管朱泽明先生系叔侄女关系;除此之外,朱彩琴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彩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王益冰先生,1979 年 8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工程师。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3 月,担任上海三井碳业有限公司业务助理;2002
年 8 年至 2004 年 5 月担任临安百孚竹制品有限公司品质部经理;2004 年 6 月至
2005 年 5 月,从事自由职业;2005 年 6 月至 2020 年 8 月,历任天振有限销售经
理、销售总监;2020 年 8 月至今,天振股份董事、外销部总监。
截止公告日,王益冰先生通过安吉亚华间接持有公司 534,600 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 0.25%,除此之外,王益冰先生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