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6 证券简称:天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9,153,502.62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03,286,599.44 元。当年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328,659.94 元;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60,705,488.56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19,530,331.24 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80,325,126.60 元。
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及经营性现金流良好,公司在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后,为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5,000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8 股,合计转增 9,600 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至 21,600 万股,转
增金额未超过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快速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不存在转增金额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金中股本溢价余额的情形。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5,000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8 股,合计转增 9,600 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至 21,600
万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
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利益并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未分配利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是综合考虑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作出的审慎合理的决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