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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8

普莱得: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53              证券简称:普莱得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
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 4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23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审议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杨伟明先生(董事长)、韩挺先生、丁小贞女士、杨诚昊先生;
    独立董事:夏祖兴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徐跃增先生、于元良先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

    战略委员会成员:杨伟明先生(主任委员)、韩挺先生、徐跃增先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夏祖兴先生(主任委员)、于元良先生、丁小贞女士;
    提名委员会成员:于元良先生(主任委员)、杨伟明先生、徐跃增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徐跃增先生(主任委员)、夏祖兴先生、杨伟明先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夏祖兴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非职工代表监
事 2 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夏慧韬先生(监事会主席)、朱超颖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潘文涛先生。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
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如下:

    总经理:杨伟明先生

    副总经理:丁小贞女士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康丽女士

    财务总监:郑小娟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傅宾航先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郭康丽女士、傅宾航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杨伟明先生、丁小贞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郭康丽女士、郑小娟女士、傅宾航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

    联系电话:0579-83793333

    传真:0579-89123969

    公司邮箱:pld@prulde.com

    五、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张承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承伟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金华卓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承伟先生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

    公司对张承伟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

    郭康丽女士:198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1 年 7 月至今任普莱得有限及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行政总监;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康丽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金华卓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3.43 万股股份。郭康丽女士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康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郑小娟女士:197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9 年 10 月至 2008 年 7 月历任金华市华星印刷厂出纳、会计,金华市东鸿机
械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8 年 8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普莱得有限财务经理;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小娟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金华卓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6.22 万股股份。郑小娟女士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小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证券事务代表:

    傅宾航先生:198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宾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傅宾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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