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215号),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986,267.22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7,823,033.12元。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
并 报 表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341,726,617.38 元 ,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70,950,637.88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利润分配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782,303.31元后,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0,950,637.88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373,360,831.56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2,373,360,831.56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68,000,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二、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合法、合规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在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回报,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更好地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