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45 证券简称:涛涛车业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0,478,422.3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70,957,516.5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666,800.00元,减2023年派发的普通股股利164,000,400.00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873,768,738.84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969,754,540.20元。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
润 孰 低 的 原 则,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 公 司 可 供 股东 分配 的 利 润 为
873,768,738.8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经营情况,公司提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鉴于目前公司回购方案正在实施中,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