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45 证券简称:涛涛车业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33.36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3.45 元,共计募集资金 200,765.29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037.54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90,727.7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 94.34 万元和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4,111.4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6,521.9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7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86,521.97
项 目 序号 金 额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85,193.93
本期发生额 项目结余资金补流[注 1] C2 13,973.87
利息收入净额 C3 2,227.2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C2 99,167.80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3 2,227.2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89,581.4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89,235.98
差异[注 2] G=E-F 345.45
[注 1]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3,973.8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2] 差异 345.45 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转入
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县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开立 11 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 个,剩余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810701040888888 404,993,868.97
公司缙云县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9682979748 334,427,615.26
缙云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10281014200012242 150,000,000.00 [注]
公司缙云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10281029200153141 2,938,362.79
公司缙云支行
合 计 892,359,847.02
[注] 此账户为募集资金专户(1210281029200153141)的子账户,无结算功能,系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现金管理时加载开户行大额存单业务自动产生的子账号,业务终止时资金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支取也需原路返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支取。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截至报告期期末已使用人民币150,000,000.00 元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7,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2)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 4 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
(3)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4 亿
元人民币(项目投资合计 7,200.00 万美元)向全资子公司 Tao Holding LLC.增
资,用于建设“年产 3 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1,026.13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528.95 万元,置换资金总额 31,555.08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86 号)。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 年 4 月 13 日
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了 15,000.00 万元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为提升研发中心新产品、新技术、新标准的研发能力,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因无法区分、量化研发能力提升对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营销平台建设项目系为提升公司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水平,为公司改进产品、及时提供可靠资料,为客户提供便利的营销服务,因无法区分、量化营销网络建设对公司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