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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宝: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5

通行宝: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39          证券简称:通行宝        公告编号:2023-001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 月 5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 月
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紫金金融中心A2幢29楼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明文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共计1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47,00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594%。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或授权现场代表)的股东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01,304,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306%。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5,701,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28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0,049,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41%。其中: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4,347,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5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5,701,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288%。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亚青、孟庆慧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五名非独立董事,王明文先生、徐海北先生、单文欣先生、陆永涛先生、江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王明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783,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1377%,王明文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26,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091%。

  1.02 选举徐海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783,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1377%,徐海北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26,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091%。

  1.03 选举单文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783,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1377%,单文欣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26,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091%。

  1.04 选举陆永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783,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1377%,陆永涛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26,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091%。

  1.05 选举江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783,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1379%,江涛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27,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099%。

    议案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三名独立董事,刘文杰先生、陈良先生、颜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刘文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783,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1377%,刘文杰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26,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091%。

  2.02 选举陈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783,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1377%,陈良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26,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091%。

  2.03 选举颜延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783,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1377%,颜延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26,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091%。

    议案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万立业先生、王琛女士、张燕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万立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783,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1377%,万立业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26,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091%。

  3.02 选举王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783,1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1378%,王琛女士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26,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091%。

  3.03 选举张燕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783,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1379%,张燕滨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27,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099%。

    议案4.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自由流云收费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347,00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5%;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9%;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044,0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15%;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2%;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3%。

    议案5.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0,044,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15%;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044,0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15%;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第五项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所持公司
286,956,522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林亚青、孟庆慧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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