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8 证券简称:凯格精机 公告编号:2023-034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格精机”)于 2023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9,2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6%。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9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46.33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8,02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996.58万元。2022年8月1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2GZAA3019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精密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3,835.48 23,835.48
研发及测试中心项目 11,975.19 11,975.19
工艺及产品展示中心项目 5,476.85 5,476.8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总计 51,287.52 51,287.52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88,02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1,996.58 万元,扣除承诺投资项目投资额后,超募资金金额为
30,709.06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9,2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9,2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拟使用超募资金 9,2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6%。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本次使用9,2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1、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使用 9,2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9,2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格精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凯格精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凯格精机本次使用 9,200 万元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